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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公告
500藏经阁导福举办“人社政策畅通行,普法校园助就业”系列讲座第一讲
时间:2024-04-28 10:14 来源:招生就业处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高校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稳定的就业创业。4月25日,哈尔滨市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板块负责人刘洋与劳动仲裁办公室负责人苏金成走进500藏经阁导福,在科创楼五楼报告厅开展了“人社政策畅通行,普法校园助就业”系列讲座的第一讲。会议由招生就业处樊慧群主持,全校共有辅导员与学生2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活动。



 

在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的通识内容板块,哈尔滨市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板块负责人刘洋围绕“什么是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三个主题为师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刘洋表示,大学生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往往会与不同的主体达成多样的关系。学会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以及“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明确哪些求职就业行为关系符合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有助于学生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快速锁定维权途径,减少不必要程序造成的精力浪费。



 

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细心留意合同签订期限、试用期时长、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与休假时间,以及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等约定信息是否清晰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刘洋着重介绍了新业态下的劳动关系问题。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新就业形态具有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互联网化、工作时间弹性化等特征,也因此成为了当代大学生择业的宠儿。当前,我国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包括快递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就业群体。虽然工作灵活,收益可观,但这类劳动者往往并没有与企业间达成规范的劳动合同,这也为新业态下的劳动者的权益界定与维护埋下了隐患,需要有这一类求职意向的同学时刻保持清醒与警觉。



 

随后,劳动仲裁办公室负责人苏金成向师生做经典案例讲析。他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当学校组织未毕业学生到联合办学实习公司进行统一实习期间产生工伤等纠纷时,由于未签署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相关书面协议,企业并不需要对劳动者受到的权益侵害负责”这一审理结果的法律逻辑,并再次向同学们强调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构成正当的劳动关系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此次“人社政策畅通行,普法校园助就业”讲座,为远东学子普及了劳动法相关知识,帮助其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便在未来的求职过程中做自己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掌握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权益保障内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合理的协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后续,500藏经阁导福将持续开展相关系列讲座,进一步增强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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